浙征职商党2015[21]号
关于推选201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顺利做好2015年下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系党总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1、在思想道德品质、学风纪律出勤、院系各类活动以及班级组织管理工作中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需为2014年11月份前。
3、已参加系、院党校培训且顺利结业。
二、推选标准:
1、思想道德表现
(1)拥护党的领导及各项方针政策,有明确的入党意愿,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端正的入党动机,“两课”考试需合格或补考及格。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受到院系行政处分者一年内不推荐;受到院系通报批评者一学期内不推荐;重点考察大功率电器使用、夜不归宿、教室及宿舍卫生值日情况,并择优推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广大群众、青年团员学生中有一定威望,有较好的合作意识和吃苦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在寝室、班级、院系学生会、社团承担一定工作者优先。
2、学风考勤表现
(1)学习积极主动,勤奋踏实,按时出勤,成绩优良。
(2)13级学生重点考察日常上课出勤表现。
3、院系第二课堂活动表现
(1)积极参与或组织策划院、系、班级的各项课外活动。
(2)在各类课外活动中表现突出,为院系班级争得荣誉、获得奖项者优先。
三、推选名额:
13级每班1人,团总支5人。
四、推选流程:
1、班主任联系本班入党培养人,严格根据推选标准并结合培养人意见,共同确定各班推荐名单,并按照通知所附“发展计划表”填写。
2、班主任召开班会,将推荐名单在班内及时公布,并上报党总支。
五、时间安排:
各班请于11月3日下午3:00前上报至系党总支 。
特此通知
商务系党总支
2015年10月30日
主题词:党员发展对象 推选 通知
商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印发